(發佈時間:2014-12-30 18:11:10)
徵信社相關新聞-國內知名新光金控董事兼董事長之吳東進先生掌上明珠吳欣盈女士和華南銀董事長林明成長子林知延的訴訟官司,在近日衍生案外案,吳欣盈女士在早上透過其委任律師王志超律師控告林知延先生委任之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資深合夥股東暨律師劉宗欣律師,涉嫌指揮某徵信社於吳欣盈女士之轎車上安裝GPS全球衛星定位追蹤器,嚴重侵犯吳欣盈女士個人隱私與安全,故求償新台幣六千萬元。委任律師王志超律師指出,目前已在今天白天向地方法院遞狀控告劉宗欣民事訴訟關於侵害個人隱私權的部分。王志超律師在其新聞稿中明確指出,依據檢察官偵查結果和扣案隨身硬碟證據中的「劉律師」硬碟資料夾中意外發現,劉宗欣於二零一三年八月間主動聯繫某徵信社前往位於台北敦化北路上之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簽訂徵信社跟蹤委託契約,並同時交付吳欣盈可供辨識之照片,並明確指示徵信業者持續跟蹤吳欣盈,同時拍攝紀錄吳欣盈女士各項公開或私密行程之狀況及與會對象。新聞稿中更強調,劉宗欣安排且指示徵信業者緊密跟蹤、跟拍、以及安裝追蹤器,已嚴重違法,且同時侵害吳欣盈女士的隱私權,而徵信社業者先後兩度把偷拍照片、錄影檔案,以光碟或隨身硬碟形式,前往位於台北敦化北路之「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辦公室親自交付給劉宗欣律師,且在該事務所中的會議室,口頭詢問跟監內容相關細節,同時徵信業者會簡報跟監結果和心得,爾後再俟由劉宗欣律師以該次簡報和調查結果研擬計畫以進行下一步跟蹤、調查之計劃和方向,足見劉宗欣律師涉入之深,絕難以撇清。王志超律師進而提到,劉宗欣律師身為國內知名律師,深知法理,同時還在大學任教,竟然做出違反法律學理的行徑,這絕非誤蹈法網、而是明知故犯,對此他深表遺憾。對於向劉宗欣律師及所屬之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控告民事且具體求償六千萬元新台幣,吳欣盈女士亦在新聞稿中承諾,必將獲得理賠全數捐出,提供予相類似情況之受害人法律上全面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