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帶回家

外籍外遇-徵信社是有足夠能耐的

有一名外國的男老闆在台灣開餐廳,控告台灣的老婆常以精神虐待他為理由要求離婚。在法庭上說到,想要融入台灣的生活,但是老婆一再限制他的交友情況,甚至常因為他出門,把手機打到沒電,每次打都是將近百通以上,並要求他立即回家,又常常利用他不懂台灣的法律,恐嚇他外遇的話會被告通姦,因此而入獄,再加上兩個人觀念不同,不管是生活上和金錢上,讓他沒辦法繼續維持婚姻關係。
台灣的老婆也不是省油的燈,他早就委託徵信社調查外籍老公的行為舉止,先前只是懷疑老公與店經理有染,沒想到果真如此,並將兩人出去的次數,以及地點都交給法官,雖然沒有通姦的證據,但是已經足夠,除了餐廳以外的事情不說,出門次數已經不尋常,也曾經去過民宿住上一晚,法官認為超過普通朋友關係,也沒有證據證明妻子經常恐嚇造成他心理壓力,因此認為訴請離婚無理。需要賠償台灣老婆賠償金。

徵信社|徵信|外遇|離婚|抓姦|私家偵探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