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讓夫契約,法官判無效

(發佈時間:2014-12-29 18:37:05)

新竹一名古董店黃姓頭家10年前在國外旅遊,結識潘姓女子,出軌外遇被太太委託徵信社調查發掘後,第三者以2百萬元和黃妻構成協議讓出老公。出乎意料之外熱戀期過了,第三者反悔,訴求大老婆歸還2百萬元,但黃妻拒絕,雙方因而對簿公堂,歷經法院審理斷定讓夫契約違反善良風俗,契約無效,判潘姓女子敗訴。

法院判第三者敗訴,讓黃妻終於發洩了10年來的怒氣與怨氣,她說即使本身是大老婆,但是第三者卻相當強勢,還常找上門示威。10年前老公到國外旅遊,卻因此認識了一名第三者潘姓女子,2人時常背著她約會,被黃妻委託徵信社調查發現。為了挽救家庭,雙方面對面談判,黃妻才簽下了讓夫契約,一旦潘姓女子支付5百萬元,2人就能交往,但不能生小孩,而且也沒辦法出入老公經營的古董店,因而第一年,潘姓女子給了黃妻2百萬。

出乎意料之外,老公和出軌的潘姓女子熱戀期過後,潘姓女子竟然反悔要回2百萬,被黃妻拒絕,雙方於是鬧上了法院。經過法官審理後,評定讓夫契約違反善良風俗,契約無效,第三者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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