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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址名稱也是一種商標

(發佈時間:2014-12-22 20:33:10)

商標註冊跟網址名稱的登記有甚麼差別呢?有關相關法律問題大愛徵信社也接受了幾則徵詢。以下解說:

 

商標-為一種標誌,為突顯商品來源,而商標的主管機關在法律上定制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網址名稱-此為網路上通訊之地址,兩種性質上不太一樣。
二者性質上有差異,目前歸台灣資訊網路中心(TWNIC) 管理,同時就其辦理活動的性質統籌,不過,若是網址名稱能成為突顯來源的標誌,或是能夠表彰為一種商品,同樣也能代表是一種商標。申請人要是有專用的意淤,或是用來彰顯商品來源等產品、服務者,就得依商標法規了,看是要註冊商標、服務標章等。

 

所以在這年頭,連網站名稱都能當作是一種商標呢,是不是很神奇呢?無論實體、虛擬物,只要符合商標的原則,突顯來源者,都要遵照商標的規範。大愛徵信社,跟您一起關心商標。

 
商標與網址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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