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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斷的家務事,法官明判

(發佈時間:2014-12-19 11:05:11)

分手後,雙方本該就此分道揚鑣,但有人心有不干,威脅對方,恐嚇對方,還揚言要動手,影響對方再婚權利,以下為大愛徵信社分享新聞

吳男跟游女婚後育有二子,但之後因故離婚,由游女監護孩子,之後游女繼續新人生,跟同事陳男交往,吳男看不過眼,打電話威嚇游女,表明要殺了陳男,游女心生恐懼,只能狀告法院,一審吳男被判無罪,但二審法官則別有想法,吳男的威脅行徑讓游女產生畏懼,甚至「撈過界」危害游女的交友、再婚權。所以構成家庭暴力,二審法官因此認定吳男觸犯恐嚇罪。二審判決中有趣的一點,就是特別引用了「男女有締結婚姻權利」相關條文,認為性別實質平等,有賴大家的落實。這樣方能打破家庭暴力的輪迴。同時,應該尊重前妻、前夫離婚後的交友權跟尊嚴。但是,法官考量的還不止上述平等觀念。法官同時考量了吳男的心情。因還未能走出離婚陰霾,所以只小懲他判處拘役五十日,同時緩刑吳男三年,就是要幫助吳走出。同時禁止之後跟蹤、騷擾等行為。

有沒有覺得上述法官面面俱到呢?真正的家務事錯綜複雜,但法官還是考慮到各方面並幫忙他們走出,大愛徵信社也關心各位,威脅、恐嚇終究是無法挽回對方的心,何不大方承認對方的再婚對象呢?

恐嚇前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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