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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行名義是甚麼意思呢

(發佈時間:2014-12-23 16:53:28)

常常聽到執行名義跟強制執行,是甚麼意思呢?別怕,大愛徵信社今天就來跟大家介紹執行名義。  
執行名義-就是債權人前往聲請民事的強制執行,會發給一公文書,上面會對於民眾的請求權跟範圍做一界定。有了執行名義,債權人才能名正言順,相關單位也才能進行強制執行的程序。以免侵害到人民權力。當然,執行名義必須講得明明白白,不能類推,也不由得當事人自己創造。依照強制執行法第4條,法律上明定為執行者,總共為六種,列舉如下:

 

1.確定之終局判決。

2.假扣押、假處分、假執行之裁判及其他依民事訴訟法得為強制執行之裁判。

3.依民事訴訟法成立之和解或調解。

4.依公證法規定得為強制執行之公證書。

5.抵押權人或質權人,為拍賣抵押物或質物之聲請,經法院為許可強制執行之裁定者。

6.其他依法律之規定,得為強制執行名義者。例如:本票裁定、支付命令、經法院核定之調解書等。  


有了上述解釋,執行名義跟強制執行,大家應該能更了解,大愛徵信社,關心您。

執行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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